記得帶印章、身分證、通知書、戶口名簿
剛才要去領時ㄧ直找不到身分證,後來終於找到了,
老公說如果沒有身分證就要再跑一趟了。
ㄧ人3600元,要好好計畫哪邊優惠比較多?
把3600加碼變大錢!哈哈哈!
消費券今天發放了,如何領?哪些人可領等問題,
桃園縣政府民政處長李貞儀用淺顯易懂方式為大家解釋。
記者問(以下皆用問):消費券領取時日為何?要帶哪些證件領取。
李貞儀答(以下皆用答):1月18日 上午8點到下午5點,中午不休息。攜帶通知單(沒有也可)、身分證、印章。
問:到哪領?
答:全縣992個發券所,這地點是去年總統大選時投開票所,少數略有遷移,但到原投開票所附近也找得到。
問:錯過1月18日 可否補領?
答:可,但要在2月7日 到4月30日 之間,以通知領券單上載明的指定郵局領取。再錯過這個時間點就無法領,也不補發。
問:無法親自領券可否委託他人?如何委託?
答:不論1月18日 或後續補領日,都可託委他人代領,一定要寫委託書。領券通知單上附有委託書格式可利用,或一般白紙黑字方式書寫也可。被委託人或委託人都要持身分證及印章。
問:消費券有使用時效嗎?遺失可補發嗎?
答:使用期限到今年9月30日 止,逾期失效。即便未逾期,遺失或損壞,也不補發。
問:幾時出生的嬰兒可領消費券?
答:今年3月31日前出生,在4月3日 前完成戶口申報的才可領。兩要件缺一不可。
問:受家暴者如何在領券時避開對方?
答:1月15日前持保護令向戶政事務所註記自己親領或委託人的名字,即可保住消費券,也不用親自出面領取。
問:外籍配偶未入籍,也沒身分證,可領嗎?有限定地點領取嗎?
答:只要在去年12月31日前取得居留許可,就可以領。全縣有41個外配發放專櫃。
問:哪些人必須由委託人領券?
答:20歲以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,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及監護人等。
問:孩子交給阿公阿嬤帶,戶籍也在阿公阿嬤家,阿公阿嬤可代領孩子消費券嗎?
答:不可以,除非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寫委託書,委託阿公阿嬤代領。其中,尚未有身分證的小孩子可用戶口名簿替代。
問:同一家人且都滿20歲以上成年人,也要親自去領券嗎?
答:不用,通知領券單上有6個空格的委託書,只要填寫名字即完成委託,就可推派1人去領取。
問:消費券相關問題要問誰?什麼情況下不能領券,可以補救嗎?
答:各戶政事務所隨時為大家服務;持舊身分證,或身分證、戶口名簿遺失了都不能領券,幸好1月18日 當天全縣戶政事務所上班,隨時為大家換發新證及補證。
結語:希望村里鄰長們發揮雞婆個性主動催告民眾去領消費券。1月18日 起到1月23日 縣府廣場有購物節,廠商提供物美價廉商品,3600元消費券不但可使用且有加乘變大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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